日前,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双湖路”项目撤除工程、长乐市首占新区海峡路与调和路穿插路口工地,以及红旗新村8号楼加固工程,因施工现场防尘办法执行不到位引发扬尘污染事情被媒体曝光。对此,福建省住建厅通报了核对状况和处理意见,对几家相关职责单位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日前,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双湖路”项目撤除工程、长乐市首占新区海峡路与调和路穿插路口工地,以及红旗新村8号楼加固工程,因施工现场防尘办法执行不到位引发扬尘污染事情被媒体曝光。对此,福建省住建厅通报了核对状况和处理意见,对几家相关职责单位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据悉,“双湖路”项目属原奥体5#安顿地块,该项目撤除工程业主单位为盖山镇政府,盖山镇政府托付当地乡民施行撤除。被媒体曝光的扬尘污染系工人用钩机清运房子的旧料钢筋和砖瓦、渣土,施工现场未仔细执行扬尘防治办法所导致。盖山镇政府未严厉执行建筑设计企业扬尘防治主体职责。
长乐市首占新区海峡路与调和路穿插路口施工工地的施工扬尘污染有几个根本原因:一是长乐市首占新区路途基础设施不完善,部分支路未开工,但周边房产项目已开端施工,车辆经过支路时带着泥土进入城区主干道;二是路面保洁作业未跟进,新区一切路途均未装备洒水车进行整理洗刷抑尘;三是部分渣土车未关闭运送,产生“滴、撒、漏”现象,形成路途污染;四是邻近龙芝嘉华、富阳小区两个房子建筑项目正在进行地下室开挖,部分渣土车未净车进场,车辆未进行关闭掩盖形成扬尘污染。
龙芝嘉华项目的施行工程单位福建省龙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富阳小区的施行工程单位福建二建建造集团公司未严厉执行省、市有关施工扬尘防治要求,扬尘防治职责认识不强,防治办法不到位;长乐市住建局未仔细实行扬尘防治属地监管职责。
红旗新村8号楼加固工程经现场核对后发现,该项目施工现场未设置喷淋体系;围挡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土方堆积未掩盖;施作业业过程中无降尘办法。施行工程单位福建省建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未仔细执行省、市有关施工扬尘防治相关规定,扬尘防治主体职责不执行,防治办法不到位。
经研讨,省住建厅对以上施工防尘认识不强、主体职责不执行、办法不到位的盖山镇政府、福建省龙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二建建造集团公司、福建省建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相关职责单位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一起,省住建厅要求福州市建委加强施工扬尘办理,催促长乐市住建局实在实行监管职责,责令长乐市住建局对存在不文明施工行为的龙芝嘉华、富阳小区两个项目的施行工程单位福建省龙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二建建造集团公司进行立案查处。